Thursday, January 8, 2015

GST 的 50 万迷团

马来西亚凡事分特权不特权, GST 当然不例外.

做生意, 50 万要收 GST, 50 万以下不必收 GST, 这就制造了一个迷团.

如果, 你问税务专家, 专家说, 来来, 来我的研讨会, RM 800, 就可以解答你所有的疑问 ; 去到研讨会, 专家又说, 来来, 来买我这个产品, RM 1800, 就可以解答你所有的疑问.

如果, 你问政府官员, 官员会说, 有这样的事, 你为什么不早说, Ini GST, saya pun pertama kali.

如果, 你问副财政部长蔡智勇, 他会说, 难怪燕子来到马来西亚, 都吐血.

小商家, 又不是神算, 怎知营业额, 会不会, 超过 50 .

. 以为少于 50 , 所以没收 GST, 但结果超过 50 , 需不需要补税, 需不需要向所有的顾客追税.

. 以为超过 50 , 所以收 GST, 但结果少于 50 , 需不需要退税, 需不需要向所有的顾客退税.

. 两间卖同产品的店, 一左一右, 左边收 GST, 右边不收 GST, 顾客会进那一间 ? 结果, 生意好变生意差, 生意差变生意好, GST 该收不收, 不该收收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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